欢迎访问保山市电子政务网站集群,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县 龙陵县 昌宁县
 首页  工会概况  工会要闻  政策法规  权益维护  劳模风采  组织宣传  专题栏目  下载中心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主席信箱>>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60629002
标    题 秋季助学基金的问题
发件IP 218.202.40.*
写信时间 2016年06月29日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最近微信朋友圈里转发的,考上二本及以上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家庭困难证明,到市工会领取2000元的秋季助学基金的事情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请问申请流程及对象要求为?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微信转发的金秋助学消息不属实。

金秋助学条件:

2016年,工会金秋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但仍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中,今年高考已被各高校录取、大学(大专)在读或高中(中专)在读的子女,具体受助条件为:

(一)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在档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2016年考入大学(大专)、大学(大专)在读或高中(中专)在读。

(二)列入2016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2016年考入大学(大专)、大学(大专)在读。

困难农民工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已加入工会组织;二是因子女上学、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等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

各级工会对申请助学金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进行再次审核后,提出资助金额报工会领导批准发放,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开展帮扶救助活动。

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行政小区    邮箱:bsjianglei@vip.qq.com
电话:0875-2210665   邮编:678000
滇ICP备120029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2号